All-in-one 主編
11 SEP 2023
處理一換一時要注意
處理一換一的時候,有些情況你是控制不到的。以下我將會講述三樣,很多新舊車主都不知道嘅事情。
1
運輸署網站上,有一個細節是關於處理舊車*,就是必須要在15日內處理及取消車輛戶。
15日內辦理取消車輛登記
換句簡單容易明的說話來說,如果一架車在簽文件之前已經劏車,到簽文件的時候,極大機會已經超過15日,新車主同時亦無法控制運輸署處理文件的進度(因為每季最小處理一千多輛車)。所以15日是不容易控制的。因此,我們通常會將一些車輛,暫時不拆毀,等到簽文件當日才處理,這是一個比較穩妥的方法。
*車主在妥善處理好棄置的車輛後,應在十五天內,將所需文件遞交或郵寄到運輸署牌照事務處辦理取消車輛登記手續。登記車主如果在棄置車輛後,並沒有辦理取消車輛登記手續,則必須承擔因該車輛而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。
2
另一個經常出現的情況,便是舊車主簽名不正確。因為運輸處只能夠用簽名相似度去判決是否同一個人。
舊車主簽名不正確
要將簽名簽到完全一樣是有難度的(所有簽名加起來最小要簽7個)。而運輸署認為如簽名不一樣,他們有理由相信不是同一個人簽署的,他們會邀請舊車主到運輸署再簽妥文件。因著這事情的發生,需要重簽的文件便會在這個過程當中,來來回回運送,1至2個星期才能重新遞交並完成重簽動作,這是大多數交車多於一個月的原因。
3
最後一個控制不到的情況,就是舊車主有罰款。舊車主並不是完全可靠的。
舊車主有罰款
雖然舊車輛已經銷毀,但是他有機會有另一車輛正用駕駛著。與此同時,在處理過戶的時候,即大概24日當中,如果他有違例泊車,超速罰款的話,也會影響你過戶的流程,而運輸署指引是必須要處理所有舊車主的罰款,才會順利完成過戶的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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